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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慕容家的大小姐要结婚了?”
一个惊天的消息打破了武陵市的平静。
“你说的是慕容天雪吗?那可是咱武陵的第一美女啊,谁家公子哥这么好福气。”
“就是,那人可真是修了八辈子福了,能娶到这样天仙级的美女。要是我,别说娶她了,能一亲芳泽都能死而无撼了。”
“呵,你还想一亲芳泽,能摸一下都可以回家烧高香了。”
“就是,就是”。
这样的议论声传遍了整个武陵,大街小巷一旦有人议论这件事,便会不断的有人围上去,这样的消息自然有人欢喜有人忧。
比如一个角落里,一胖一瘦坐着两个喝闷酒的人,
“我说阿尘,这是大好事啊,怎么到你这里就跟丧事似的呢。”胖子先开口道,
“唉,天哥,你别取笑我了,我只是一个下人。”瘦瘦的男子叹了口气,
他叫明尘,二十年前独自一人来到武陵,而眼前的这个胖子则是他到武陵之后认识的第一个人。
当时明尘进城后发现一个饭店门口坐着一样东西,他觉得好奇就上去捏了一下才知道是个人。
后来得知他叫郝胖,人如其名,他盘腿坐着的时候如果不开口说话,你都看不出这是一个人还是一坨肉,近距离观察倒是能看到鼻子上方有两条缝隙,那是他努力瞪大的眼睛。
明尘初来乍到又没地方去,便跟他待在一起。
从他的口中得知做一个成功的乞丐颜值非常重要,像他这样天生的讨人喜欢型任谁看了长都忍不住上来捏两下,赏他点吃的,
而他的身体也非常争气,来者不拒,吃得越多,长势越好,长得越好,自然得到的也更多,如此“良性循环”,终于造就了现在模样,当乞丐当到这个份上恐怕也是不多见的。
他让明尘叫他天哥,因为他志比天高,看在能从他那里得到不少好吃的份上,明尘也乐得叫,接下来的很长一段日子,小胖子传授了很多技术给他,但收获一般。
可能这就是看脸的时代,而每个行业都有属于自己的审美标准,很明显明尘的颜值不在这个行业的范畴里,自在也就成了他的硬伤。
不过他也不担心,因为小胖子经常会有吃不完的东西救济他,要不怎么说跟着胖子总有肉吃呢。
后来明尘应聘上了一个家族当佣人,而一同前去应聘的郝胖则因为对方担心他饭量太大而拒绝,不过他倒也看得开,必竟也不是第一次了,
于是他依旧去做临工,不管饭的那种,差不多都是发传单或站店门口当吉祥物,偶尔他们两个还会聚在一起喝个酒。
而在另外一座28层高的大厦顶部有一间豪华办公室,
“贱人,枉我喜欢了你这么久,你居然跟别的男人在一起。”一张貂皮座椅上一个青年男子咬着牙,拿着杯子的手指不断的用力,
“呯”
随着杯子的炸裂,鲜血也一滴一滴地落在地板上。
他的面前跪着一个人,低着头,嘴角不断有血流出,面前还散落着几颗牙齿,而旁边的沙发上,一个衣衫不整的少女,蜷缩着身子在哭泣,身上青一块紫一块。
“是谁?”青年男子冷声道,
“不知道,少爷。”话音刚落,原本跪着人的便被一脚踹到了墙角,肋骨都断了几根,但他不敢用手去捂,只能咬着牙勉强让自己跪好,
“废物,给我查,我要那个人生不如死。”青年男子吼道,
那个人连滚带爬地逃出了房间,直奔门口,而房间里再次响起了女子惨烈的叫声。
“妈,我不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