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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伦此刻隐隐约约觉得上了那个人的大当。但是那个人到底做了什么,却无从得知,记忆中也有些缺失,却不好问的。
但肯定不是好话无疑了,也是,既然当初两人一拍即合去打击武植,若没有点有分量的东西,怎么可能达成这个目的?联想到此人在文学史上的斑斑劣迹,王伦有种被当猴耍的觉悟,不禁怒从心边起。
潘父见他的愤怒不似作伪,也是一愣,因为他也实在不敢相信眼前这位看起来还不错的知识分子会去做这种低级下流又无聊的事。见他否认,心里先是一松,然后又端起脸来说:“这是我家人在阳谷县武家大郎处亲自听来的消息,岂能有假?”
假应该是不假,但是不是我说的需要待考证么!只是他已经被打成出头鸟了,说再多都会被认为是狡辩。
“潘公,小可也曾是诗书之家,深得孔孟之学,只是一时年轻气盛被人蛊惑做得错事,这点小可并不讳言。但是小可顶天立地,是小可说的,哪怕刀枪斧铖加身也绝无怨言;不是小可说的,那是万万不敢承认的!武大郎之事,小可受人蛊惑是实,但小娘子之事绝对无中生有,请潘公明鉴!”
王伦努力把坏的掰成好的,听他雄赳赳的口气,不知情的,还以为他是哪位了不起的大英雄呢。
“照你说来,中伤之事另有他人了?”潘父闻言语气又缓了缓。
他是此间人,本地风评一向很好。王伦做了错事固然不妥,但是武植生生把一件好事处理得变成坏事也可不免被知情者笑话:本来是赚足了舆论的啊,现在倒害了王伦!
不管怎么说,将来物议的时候,武植总会被人拿来说事的。虽然他也是受害者,但王伦已经斯文扫地了,也没什么打压的手段,还不如就此收手,还能留一线香火情。
所以哪怕中伤潘金莲之事的仍然是他,潘父都不想再追究了。
“正是,这个中伤小娘子的定是阳谷县的恶霸西门庆!”
年前的王伦从阳谷县回乡之际,半道被西门庆的家人接到。两杯黄汤一灌,便信口跟其扯谎,当时只觉爽快无比,却不想无意之间成了对方的棋子。
回想起这具附身与此人的交往一幕,王伦不由得暗自愠怒:武植与潘金莲是经附身的自己之口传出去的谣言,这也就认了。可是欺男霸女造谣生事引他人出头却是你无疑了,西门大官人!
从来没想到,自己竟然与这位声名狼藉的一方豪强有过这么一段恩怨,附身的自己是的的确确被对方利用了。
见王伦脱口就说出此人,印证了信上的名单,潘父对他的感观便又好上几分。冤有头债有主,人家王伦为他自己的过失已经付出了代价,而且认识深刻,这事便该过去,这才是积善之家应有的风度。
“罢了,既然你已经悔过自新,此事便揭过不提。”
他恬然道:“至于是非曲直,自有后人评说。武家大郎既做了一任县令,自有教化乡里、惩贪罚恶之责,便被宵小中伤,亦是人之常态,当以情恕人、以理律己。”
王伦倒真的佩服潘公的豁达了,莫非宋代读书人的脑袋都读傻了,不知道“以直报怨,则何以报直”的道理么?
当然,好听的话他还是要奉上的:“潘公如此以德报怨,让小可无地自容!”
人都是喜欢听好话的,潘公见他知情知趣,乃是大大的良民一个,自然印象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