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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第二次出现在super nova是下午。
酒吧里冷冷清清的,贝斯手阿勤不在,只有那个蓄着长发、两手纹身的大佬四仰八叉地躺在舞台边的行军床上睡大觉。
聂熙走过去,踢了踢床脚,“起来了起来了。”
大佬的美梦受扰,心不甘情不愿地翻了个身,骂骂咧咧,“找死啊。”
“人我给你带来了。”
占薇愣愣的,看着躺着的人霍然起了身,站在自己面前。他穿着一件黑色的t恤衫,正中间印了个硕大的骷髅头,脖子上还挂着看起来很沉的十字架装饰。身型很高,影子结结实实将占薇笼罩住了,让人有种压迫感。
空气安静了几秒。
也许察觉到了占薇的紧张,他神色里的严肃渐渐松懈,勾了勾嘴角,一笑。
“聂熙,没想到你还认识这样的软妹,”语气顿了顿,“还是只这么美的……”
他用的量词是“只”,话音里充满了兴奋,就像是看见香喷喷美味后流着口水的食人族族长。
占薇挺直了背,朝他点点头,“你好。”
大佬朝她凑近,沉声道,“叫我chai哥、老chai都可以。”说的是第二声。
“火柴的柴?”
面前的人森森一笑,不怀好意地看着她,眼睛里闪着光,“豺狼的豺。”
“……”
“小妹妹,今天晚上要不要去豺哥家玩?”
占薇还来不及回应,那边的聂熙就过来踹了他一脚,“你给我少乱来。”
豺哥让聂熙把占薇找来,其实理由非常单纯,因为她长得好看。
这几年音乐行业不景气,大家为了混口饭吃,都在殚精竭虑、勤勤恳恳地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可专业素养这东西说起来一本正经,却是有点玄幻的东西。提升到了某种程度,其中微妙的差距外行并不一定能看出来。
于是,喜欢剑走偏锋的豺哥,决定在乐队垂死挣扎的边缘另辟蹊径。他的原话是这么说的,“一群唱得差不多的人里面,突然出现了一个长得特别好看的,是不是很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这道理就跟一群小黄片女演员里头,突然有个会写书作画练毛笔字的一样。别人拼才华的时候,我们追求颜值;别人拼颜值的时候,我们追求才华,这样才有胜算。”
聂熙,“……”
贝斯手阿勤的理由倒是跟豺哥不太一样。他之所以想让占薇加入,是因为占薇的某种特殊技巧。
他说,那个叫“蝶窦共鸣”。
占薇不解地看着面前一脸冷淡的男人,“蝶什么共鸣?”
“……”阿勤问,“知道鼻窦吗?”
占薇一时半会儿没反应过来。
“知道鼻窦炎吗?”
面前的人点点头,这个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