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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何处不相逢。网
这句话, 用来形容此刻伏云君崩溃的内心,再为合适不过。
在‘居然是你’说出口后,他紧抿着唇,原本不食人间烟火的俊美脸庞,更是蒙上一层很人性的阴影。三人不明就里, 封殊开口问道:“你们……认识?”
温语抬手以示清白:“不认识, ”她稍作停顿, 补充到:“就算在哪里见过面, 可能我也不记得了……抱歉,我不记得你是谁了。”
闻言,伏云君抬眼,眸子澄亮戳人, 像穿过云层的第一缕晨光。
在他凝视之下,连十恶不赦的坏人良心都会痛。
“这是你第二次跟我说这句话了。”
有故事!
席妙妙不可思议地看向闺蜜──好友的私人作风, 她是很了解的, 向来喜新厌旧, 男伴换得极快,快得她从高中起就已经彻底放弃记住她男朋友的名字,因为每次刚记进脑子,往往人都已经换了两任。幸好温语虽然喜欢谈恋爱, 却不会拿来作谈资与人分享,爱得很私人。
她作为朋友, 也毋须充当感情垃圾桶, 那些名字, 记不住也罢。
但……前度情人是神龙,也太超出她的理解范围了!
封殊反应过来:“温语是凡人,没开灵智,不会记得前世见过的人,”他充作解说,难得多话了起来,也藏了想在妙妙面前表现的心思:“白龙的眼睛能看破前世今生,毋须翻阅轮回簿,可能你们……前世见过一面吧!”
席妙妙脑补了一出前世今生的大戏,见俊美的青年紧抿着唇,难过得彷佛下一刻就要哭出来,她于心不忍,安慰道:“这,前世的事情,温语也不可能记得住呀。”
在今天之前,一直是唯物主义兼无神论者的温语,从容地接受了这个设定。她出神地看向伏云君,想的却不是前度情缘,而是欣赏起了他的美貌──和他一比,偶尔会所里碰见的小明星小狼狗,都是庸脂俗粉,显得不上档次了。
尤其是深受打击的时候,长翘眼睫在眼下投落一层影影绰绰的阴影,将将要哭的样子,精致得很有欺负他的价值。
“前世?是的,前世的事情,凡人不会记住,你不认得我,也合情合理……”
伏云君嘴唇抖了一下,想起某些,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回想起来的事。
他费心装了一个神仙下凡的逼,出尘的仙气,此刻完全破功。
不食人间烟花的仙君,却在看见故人后,抖成了一个街上看见初恋女友的小傻逼:“你上一次跟我说,不记得我是谁,是睡了我之后的第七天。”
“……”
两个大龄雏目光齐刷刷地转向了温语。
相对而无言。
少顷,竟是伏云君先调节过来──他费了大力气将翻腾的情感压下去。
和上神不同,他深谙凡间规矩,化人的时候,几乎将所有原形的特色都收得干干净净,黑发黑眼,乍看上去,只是个俊逸得过分的帅哥而已。然而终究非我族类,眼底始终有一抹深沉的金光,大部份时候,它都明亮干净。而这时候,像却被化学药剂洗涤着的金子,眼看着要融化成泪,却在下一刻新凝固定形。
“是我失态了,”伏云君开口,脆如鸣玉之声:“转世就是对前世的事一笔勾消,我不应该提起来的,让你们尴尬了,望两位勿见罪。”
他像是重新找回了章法,得体的俊雅稳稳当当重新回到了脸上,唇角一勾,带了歉意的笑,笑进心坎里,又带了点讨饶的意味,真教人对他气不起来。
席妙妙本来就没怪他,只是不希望跟男友的好朋友弄得关系尴尬,但她转头看向温语,想知道好友的意思。
后者若有所思:“前世的事情,我是真不记得了,不过……确实是我会干出来的事情。”
三观被疯狂刷新的封殊:“……”
正主都这么说了,席妙妙再也忍不住吐糟的冲动:“是你的风格。”
“我什么风格啊?”
在席妙妙的记忆里,温语对任何人都很冷淡,从来没见过她为情所困的样子,初初一起到s市的时候,倒是一起为财所困过一段时间。在感情上,太潇洒,有时就是一种冷酷无情,但她始终是她的好朋友,是以换了个温和的说法:“呃……太潇洒?”
‘太潇洒’的温小姐抿着唇哑笑了一下,眉梢眼角都沾染了她的笑意,席妙妙暗道不妙,果然,她下一句就是:“刚才你说让我乘着飞的承诺,还有效吗?”
──太过分了吧!
明显是要玩人家两次啊!
封殊牵起席妙妙的手,两人不约而同地站到了一边儿去,充满了对城里人真会玩的景仰。
伏云君显然没料到还有这一着,仙君的皮险伶伶地挂着,眼底金光晃荡,将信将疑,而她依旧是那副很含蓄的笑,若有若无的,撩一下就退回安全线,矜持得很诱人。